“奔驰宝马”、“广州”、“金龙痰咳净”商标再次被评为省市著名商标
发布日期:2010/06/03
去年4月起,我公司启动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申报工作,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奔驰宝马”、“广州”、“金龙痰咳净”商标于2009年11月再次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奔驰宝马”商标于2010年3月再次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文/法律事务部
发布日期:2010/06/03
去年4月起,我公司启动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申报工作,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奔驰宝马”、“广州”、“金龙痰咳净”商标于2009年11月再次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奔驰宝马”商标于2010年3月再次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文/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