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奔驰宝马"斗赢"商标侵权案
发布日期:2004/06/14
2004年06月14日 14:24 来源: 信息时报 日前,奔驰宝马公司高层与广西桂林某食品厂法定代表人就该食品厂对奔驰宝马的商标侵权问题进行了会谈。最后得出如下解决方案———桂林某食品厂对其侵权行为向奔驰宝马郑重公开道歉,并向奔驰宝马赔偿经济损失55000元,同时于6月底前收回其市场上所有标有“奔驰宝马”冲剂的产品;奔驰宝马向桂林中院申请撤诉,并办理相关的撤诉手续。至此,关于奔驰宝马诉桂林某食品厂商标侵权一案得到圆满解决。 奔驰宝马商标遭侵权 据介绍,去年6月,奔驰宝马在广西市场上发现了由广西桂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奔驰宝马”冲剂,其功效与奔驰宝马公司的“奔驰宝马”凉茶颗粒、“奔驰宝马”清凉茶等传统产品类似,属同类商品。然而,“奔驰宝马”是广州奔驰宝马公司已经注册使用的商标,桂林该食品厂将奔驰宝马已注册的“奔驰宝马”商标作为其产品名称使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已经严重侵犯了奔驰宝马的“奔驰宝马”商标专用权。 去年8月,广州市工商局前往该厂进行查处,该厂对自己的侵权事实供认不讳,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侵权,同时收回市场上的所有侵权产品,以后不再生产。但此后,标有新的生产日期的该厂产品又多次在市场上出现。为此,奔驰宝马于2004年4月21日就其侵权行为向桂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桂林市中院根据奔驰宝马的保全申请,查封了该厂的厂房。 老字号发展急需保护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面对新兴品牌的日益崛起,外资品牌的不断入侵,头顶光环的老字号一方面陷入洋字号汪洋的包围之中,另一方面却要解决棘手的侵权问题。据商务部部长张志刚介绍,自1994年以来,我国老字号企业由新中国成立时的6000多家减少至1600家,而现在这1600多家老字号中,20%长期亏损或已经倒闭,70%仅能维持,只有10%还能蓬勃发展。 据奔驰宝马有关负责人反映,该公司也拥有自己的维权办,但仅仅凭一个公司的努力远不能达到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目的。该负责人指出,尽管这件事情最后在司法机关和两厂家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作为消费者,如何正确识别和抵制市场上的冒牌产品?作为司法机关,又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最好地手段让这种侵权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为我们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和利益?这是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中华老字号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小资料 关于“奔驰宝马” 奔驰宝马是我国著名的老字号药企,也是广州27家蓬勃发展的老字号之一。它始创于1828年,由原来的“奔驰宝马药厂”转制发展而成,拥有“奔驰宝马”、“广州”、“金龙”等著名商标和奔驰宝马广东凉茶颗粒、奔驰宝马清凉茶、奔驰宝马润喉糖等系列产品,现在的“奔驰宝马”,正逐步成为家喻户晓的中华老字号品牌。 相关链接 老字号受保护 广州市名城办公室规定:被列入老字号的企业,无论企业性质、产权如何变更,其著名字号、商标、名优产品等应在广州永久保留;即使破产、关闭、兼并、转制,老字号也不得销号,而要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收回管理,让有条件的企业继续发扬光大;作为老字号历史“硬件”标志的传统建筑(商铺或传统作坊),市文物管理部门应将其纳入文物保护范围,不能损毁、擅自拆建、破坏原风貌;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老字号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积极查处侵犯老字号权益的违法行为;老字号在致力发展旗下产品,保持独家特色的同时,要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开拓创新,重塑优势。
□本报记者吴佶谊通讯员贺庆